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招聘西鄉塘區紀委監委行政輔助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行政輔助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政治素質好,道德品行端正,事業心和責任感強,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吃苦耐勞;
3.年齡在22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9月19日—2002年9月19日之間出生);
4.語言文學類專業、法學類專業、法律類專業、會計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5.同等條件下,持有C1機動車駕駛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會計師職稱證書、中共黨員、退伍軍人、應屆優秀畢業生和具備黨建工作經驗者優先聘用;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或者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配偶、子女皆已移居國(境)外人員,或配偶、子女兩者之一已移居國(境)外的人員,以及聘用后可能產生不良影響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報名地點:南寧市西鄉塘區友愛南路18號西鄉塘區紀委監委6樓605辦公室。
聯系人及電話:凌瀲芷0771-3134159。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須攜帶學歷證、身份證(退伍軍人需另提供退伍證等相關證明)、駕駛證等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三份)、個人簡歷一份。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聘用)過程,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提供的材料或者信息不實,影響報名資格審核的,用人單位有權取消報名人員的應聘(聘用)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