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創新干部晉升交流機制,暢通基層干部有序向上流動渠道,建設高素質專業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關于鼓勵引導支持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的具體措施》《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直事業單位人事調配工作的通知》及《崇左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我市轄區縣鄉競爭性選聘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各縣(市、區)及以下機關事業單位(不含中區直派駐機構)登記的在職在編干部,包括縣(市、區)和鄉鎮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選聘崗位
市直事業單位專業技術、管理崗位,詳見附件《崇左市2025年度市直事業單位競爭性選聘崗位表》、《崇左市2025年度市直醫院競爭性選聘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選聘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業績突出,群眾公認;
2.在縣級及以下(含縣級)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2年(含試用期)及以上;
3.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年齡在40周歲以下;
6.系通過公開招錄(招聘)考試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含國家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經考核招聘進入事業單位且滿足服務期限的);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滿足選聘單位主管部門規定或根據崗位需求設置的其他資格條件;
任職至事業單位八級管理崗(含八級職員崗位)的,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學歷和年齡要求可結合崗位實際適當放寬。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競爭性選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黨紀政務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偵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尚未作出審計結論的;
3.受到誡勉處理影響期未滿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尚在新聘用試用期、任職試用期的,以及在現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
6.新錄用公務員(參公單位人員)在機關服務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
7.選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選聘所涉及的年齡、工作年限、服務期、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的計算時間,以2025年7月3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四、選聘程序
(一)崗位查詢
報名人員對附件《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基層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崗位表》所列資格審查單位聯系。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8月1日至8月12日。
2.提交報名申請。此次競爭性選聘報名采取個人報名及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填寫《崇左市2025年度市直事業單位競爭性選聘報名推薦表》、《資歷業績評價表》,經單位黨組(黨委)和當地組織人事部門蓋章后,將以下材料(打包)發送至用人單位郵箱:(1)本人簽字及推薦單位審核并蓋章確認的《報名表》、《資歷業績評價表》(掃描成PDF格式);(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等級證書、表彰獎勵證書(掃描成PDF格式);(3)個人工作總結和自述材料各一份(電子版)。工作總結主要包括近三年來工作主要內容、成績亮點以及存在的不足之處等(所述內容應符合保密工作要求);自述材料主要包括個人成長經歷、自我認知、能力特長、家庭情況及興趣愛好等。(4)有突出工作經歷的,還需提交相關證明資料,如曾經主筆撰寫過何種大型綜合材料或主導過大型項目(應符合保密工作要求)。
郵件和報名表統一命名為“競爭性選聘+報名人員所在單位+姓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單位及時間。由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為2025年8月1日至8月13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如發現報名人員提供情況不實,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選聘資格,并標記誠信記錄。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含職級)發生變化,導致處于試用期、任現職務(職級)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終止其選聘程序,不再作為本次擬選聘人員。
2.資格審查程序。報考人員單位黨組(黨委)根據其資歷業績情況,在《資歷業績評價表》作出初步評分。用人單位根據崗位要求與人員匹配程度,結合《資歷業績評價表》,確認資歷評價結果。涉及有關業績評分佐證材料,用人單位可聯系考生進行補充,最終資歷業績評分以用人單位確認的分數為準。
3.資格審查結果查詢。報名人員可在提交報名材料之日起1個工作日后向報考單位咨詢資格審查結果和業績評分。
(四)面試考試
根據崗位需求與人員匹配程度,按崗位名額與擬選聘人數比例(1:3)(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提出進入面試人選;對急需緊缺的專業技術崗位或特殊崗位,經競爭性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按1:2的比例提出面試人選。對未達到公告規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可予以取消,由用人單位通知該崗位報名人員可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為8月14日。
面試公告在崇左先鋒微信公眾號、崇左人才網發布,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五)跟班學習
用人單位根據入圍人選的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綜合成績=資歷業績評分40%+面試成績60%),按跟班人選與崗位招聘人數不高于2:1比例(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跟班人選)提出跟班學習人選方案,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黨組(黨委)研究確定跟班學習人選后,報組織、人社部門備案。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工作需要,結合跟班學習期間干部表現情況,按1:1比例確定擬選聘人選,并按程序組織開展考察、體檢等工作。
體檢由各用人單位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以《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為依據,按照新時期好干部標準,根據擬選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學習和工作表現、志愿服務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凡是因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等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達不到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名崗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選聘人選。
在本環節中,出現跟班比選人員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情形的,不再進行遞補。
(七)公示和選聘審批
用人單位根據報名人員的面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選聘人員,在用人單位和擬選聘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選聘的,辦理選聘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選聘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選聘;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選聘。
五、有關要求
(一)報名人員自愿放棄選聘資格的,須在跟班學習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
(二)違反選聘工作紀律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未盡事宜,請與用人單位聯系。
本公告由崇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71-79683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