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工會建設,夯實工會工作的力量,興賓區總工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會社會工作者和集體協商指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設置
(一)招聘人數:3名
(二)崗位設置
崗位一:工會社會工作者(財務崗)1名;
崗位二:工會社會工作者(城廂鎮社工崗)1名;
崗位三:集體協商指導員1名。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中財務崗位具備一定的財務專業知識和財務工作經驗,城廂鎮社工崗位具備一定的鄉鎮基層工作經驗,集體協商指導員崗位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集體協商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
(三)崗位人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含)以下(1990年11月24日之后出生),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5年11月25日;
(四)掌握現代辦公軟件技能,熱愛工會工作,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團隊協作精神和溝通協調能力;
(五)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四、招聘崗位職責
(一)工會社會工作者(財務崗)
負責工會財政一體化業務,辦理社保繳納業務、支出單支付業務、辦理工資、獎金業務,登記銀行日記賬;對接銀行憑據等其他事項。
(二)工會社會工作者(城廂鎮社工崗)
負責鄉鎮工會組織的日常工作,包括參與推動基層企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依法組建工會、發展會員,幫助指導所屬基層工會組織規范化建設,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權益、推動工會工作創新等。同時,還需協助上級工會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并積極參與工會的各項業務培訓和學習活動。
(三)集體協商指導員
負責區域內企業的集體協商工作,宣傳開展集體協商的意義和作用和指導服務,建立集體協商工作檔案,推動轄區各類企業建立健全集體協商制度。協助本級工會對負責集體協商工作的工會干部、職工方協商代表等進行業務培訓,著力提高工會干部和職工方協商代表開展集體協商的能力和水平。
五、薪酬與福利待遇
(一)財務崗位和集體協商指導員崗位的工會社會工作者日常管理和出差補助均參照區總工會在編人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城廂鎮社工崗的工會社會工作者日常管理和出差補助均參照鄉鎮在編人員的有關規定執行,同時提供工會工作的相關培訓和學習機會;
(三)工資及福利待遇按照興賓區總工會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試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日(工作日內報名)。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請應聘者如實填寫《來賓市興賓區總工會招聘編外人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掃描畢業證、學歷證和1張近期1寸免冠相片發送至郵箱:xbqzghzzjcb@163.com,郵件命名:姓名。
報名人員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對提供虛假材料的人,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二)資格審查及面試
我單位將根據聘用資格條件,對所有報名者的相關材料進行預審后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并電話通知入圍面試人員。未入圍面試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聘用形式
經面試合格后,簽訂聘用勞動合同,聘用勞動合同一年一簽(試用期2個月)。
未盡事宜,詳詢:0772-6680101,聯系人:廖域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