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職場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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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融安的朋友們如何看待政協委員建議取消商品房公攤面積?此舉會帶來哪些影響?
19*******12 2022-03-07 4個回答 63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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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 2022-03-07天下購房者苦“公攤面積”久矣! 明明自己購買的是100㎡的房子,但是到手的實用面積卻只有80㎡左右。按照3萬/㎡的單價來算,購房者相當于有60萬元的房款是用來購買了公攤面積,而之后還要根據公攤面積的大小來繳納物業費、暖氣費等等。 所以許多購房者對公攤面積甚是反感,而只要提到公攤面積,每每也都能成為熱門話題。 最近幾年,關于取消公攤面積的呼聲越來越大,官媒也多次發聲。 《半月談內部版》2022年第2期發表文章《別再讓買房像開盲盒》,痛批公攤面積亂象。文中明確表示,“公攤面積背后利益空間巨大,易滋生諸多弊病”,并指出“取消公攤面積,尤其意味著杜絕其伴生的貓膩與漏洞,從源頭避免大量矛盾與糾紛,保證市場交易更公平透明。” -
13*******34 2022-03-07洪洋委員說,沒有哪一個專業機構在業主或第三方專業機構的監督下測量清楚每戶的公攤面積,也沒有哪一個業主測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公攤面積,而百姓卻為它承擔了高額費用; 公攤面積劃分沒有統一標準,哪些區域屬于公攤面積,哪些區域不是,有沒有重復收費?也只能由開發商說了算; 業主并未享受到公攤面積的合法收益,公攤面積既然攤給了業主,那公攤面積所產生的收益(廣告、車位、會所、超市等收益)也應當攤給業主,可事實并非如此,開發商只將公攤面積數據和費用攤給了業主,而公攤面積所產生的收益卻被開發商據為己有; 住宅物業費按建筑面積收費不合理,物業公司服務的只是公共面積,而并不入戶服務,居民室內衛生和設施維修都由居民自己承擔費用,為什么物業收費要包含室內面積?而公攤面積并不供暖,卻多數采暖費按照建筑面積(包含公攤面積)收取,這樣的收費極不合理。 -
13*******34 2022-03-07洪洋委員說,沒有哪一個專業機構在業主或第三方專業機構的監督下測量清楚每戶的公攤面積,也沒有哪一個業主測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公攤面積,而百姓卻為它承擔了高額費用; 公攤面積劃分沒有統一標準,哪些區域屬于公攤面積,哪些區域不是,有沒有重復收費?也只能由開發商說了算; 業主并未享受到公攤面積的合法收益,公攤面積既然攤給了業主,那公攤面積所產生的收益(廣告、車位、會所、超市等收益)也應當攤給業主,可事實并非如此,開發商只將公攤面積數據和費用攤給了業主,而公攤面積所產生的收益卻被開發商據為己有; 住宅物業費按建筑面積收費不合理,物業公司服務的只是公共面積,而并不入戶服務,居民室內衛生和設施維修都由居民自己承擔費用,為什么物業收費要包含室內面積?而公攤面積并不供暖,卻多數采暖費按照建筑面積(包含公攤面積)收取,這樣的收費極不合理。 -
15*******89 2022-03-07“公攤哪些面積,公攤多少面積都是一團迷霧,只能由開發商‘信口開河’,而業主毫無申辯權力。” 一直以來,“公攤面積”都廣受熱議。 公攤面積為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的簡稱,它與套內建筑面積之和構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積。 它包括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電(樓)梯前廳等等。 公攤面積=商品房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 (套內建筑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墻體面積+陽臺建筑面積) 對于公攤面積的處理,由于目前我國尚無明確法律法規予以明確,使其成為房地產交易過程中爭論的焦點。 在此前,《半月談內部版》發表的一篇文章中顯示,如果購房合同上不注明得房率、套內面積等詳盡數據,老百姓購買期房很大程度上如同開盲盒,撞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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