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梧州市龍圩區2019年第二次直接考核全科醫生特設崗位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開展2019年艱苦邊遠地區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工作的通知》(桂衛人發〔2019〕5號)、《關于進一步精準實施全科醫生特崗計劃的通知》(桂衛人發〔2019〕11號)和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編辦、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管理局、醫改辦《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開展艱苦邊遠地區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衛人發〔2017〕46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新機制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和《梧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梧政發〔2012〕52號)、《梧州市醫療衛生計生人才激勵辦法(試行)》(梧辦發)〔2017〕44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梧州市龍圩區決定通過直接考核形式公開招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面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指標
梧州市龍圩區2019年第二次直接考核公開招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工作人員共3人,具體招聘的單位詳見《梧州市龍圩區全科醫生特設崗位工作人員計劃名額分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條件及方式
(一)招聘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
歡迎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編制外聘用和退休的醫務人員積極報名。
(二)招聘名額。
梧州市龍圩區2019年第二次特崗全科醫生崗位計劃指標共計3個。
(三)招聘條件。
特崗全科醫生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執業范圍注冊為臨床類別全科醫學專業或中醫類別全科醫學專業的醫務人員。
2.具有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經過省級衛生健康部門(含中醫藥管理部門)認可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轉崗培訓或崗位培訓并考核合格的醫務人員。
3. 具有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有2年以上從事臨床診療工作,能夠勝任全科醫生崗位的醫務人員。
醫療機構在編人員聘用到全科醫生特設崗位后,須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關系。由縣級公立醫院派駐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的在編全科醫生,不列入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范疇。
(四)招聘方式。
特崗全科醫生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由龍圩區衛健局、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招聘具體程序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機制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和《梧州市醫療衛生計生人才激勵辦法(試行)》(梧辦發)〔2017〕44號)的規定和要求進行。公開招聘主要采取考核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臨床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對應聘前無工作單位的醫務人員,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臨床實踐能力等。本次招聘不受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1:3比例的限制。
人員調劑。如出現特崗全科醫生崗位報名人數過于集中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劑。
四、招聘程序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及方式
2019年7月1日- 2019年7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休息日不接受報名),實行現場報名。應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梧州市龍圩區衛生健康局報名,并填寫《梧州市龍圩區2019年第二次直接考核公開招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
2. 報名地點
梧州市龍圩區衛生健康局(梧州市龍圩區龍圩鎮龍城南路108號3號樓501室),電話:0774-2722285。
(二)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需要現場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等有效證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在照片后面寫上姓名);
2.在職人員持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有關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4.對畢業證書未能確認真偽的需進行學歷認證,費用自理;
5.各招聘單位依據本公告規定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應聘。應聘人員須對本人提供的證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應聘人員提供虛假證件(如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職稱資格證書等)及材料不全的,負責組織考核的部門有權取消應聘者的考核資格,所有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三)考核人選確定
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組成的考核組,對初步人選從學習經歷(或工作經歷)、學習成績(或工作業績)、獎懲情況等方面,結合招聘崗位要求進行人崗相適應評價,按招聘核準計劃1∶1的比例擇優確定考核人選并公示5個工作日。報名人數高于招聘人數的,按以下條件進行遴選:
職稱最高者優先;如職稱相同,取學歷最高者;如學歷和職稱都相同,取畢業后取得職稱時間前者;如學歷、職稱及畢業后取得職稱時間年限均相同者;取獲得榮譽最高者。
(四)考核、體檢
1.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意識、道德品質修養、人際溝通能力、心理調適能力、專業知識、臨床實踐能力等綜合素質情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要全面客觀、公正地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結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時,可按考核人選確定程序進行遞補。
2.體檢
(1)招聘單位根據考核結果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2)考生的體檢由梧州市龍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梧州市龍圩區衛生健康局共同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
(3)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
(4)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5)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由梧州市龍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到有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復檢,原則上,復檢不得在原體檢醫療機構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6)體檢出現不合格的,可按考核人選確定程序進行遞補。
(五)公示、聘用
1.公示
公開招聘結果在招聘公告發布范圍內進行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崗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以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
2.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