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電力行業、旅游業、房地產業、農業、教育業、建筑業的投資;接受委托對不良資產進行收購、經營管理及處置,企業投資信息咨詢(除國家有專項規定外)、商務信息咨詢、企業管理信息咨詢、房地產信息咨詢,公關禮儀服務、會議及展覽服務;農業開發;房地產商品交易居間、行紀、代理;房地產開發經營、土地開發(憑資質證經營);計算機軟硬件、安防科技的技術研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銷售:建筑裝飾材料(除危險化學品及木材)、家用電器、機電設備(除九座以下乘用車)、計算機軟硬件、五金交電、日用百貨;自營和代理一般經營項目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許可經營項目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須取得國家專項審批后方可經營(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