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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的范圍有哪些?坐標融安
13*******82 2020-10-19 3個回答 184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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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8 2020-10-19《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中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這與原來的:“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相比,減去了“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必經路線”、“無本人責任或非本人主要責任”3個條件,擴大了工傷的適用范圍。 -
13*******35 2020-10-19(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
18*******55 2020-10-19工傷是指職工在工作過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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