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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工傷需要哪些材料?坐標融安
13*******88 2020-10-24 3個回答 264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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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 2020-10-24發生工傷事故后,由用人單位、職工或職工直系親屬或工會準備法律規定的材料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首先,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患有被診斷的職業病時,用人單位應主動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起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在規定的一年期間內沒有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也可以申請。注意申請的機構是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而不是安全監察部門或社會保險機構。在按照規定是省一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時,按照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在申請時準備的材料有:記載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的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說明。 -
15*******29 2020-10-24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15*******36 2020-10-24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行政部門(工傷認定委員會)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照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申報所需資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材料;
3、病例、診斷證明等醫療診治記錄;
4、職業病的,需提供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
5、交通事故等第三方侵害的應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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